合肥公積金貸款不設(shè)五年“門檻” 一戶家庭僅可使用兩次
發(fā)布日期:2014-01-10 瀏覽次數(shù):2875
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,合肥公積金再貸款需還清即可。但是,一戶家庭僅可使用公積金辦房貸兩次。
在合肥,如果購房時使用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,沒有還清前不能再次使用。還清之后,只要仍舊滿足政策規(guī)定的條件,可以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,沒有間隔年限要求。但對于一個家庭來說,僅能使用兩次公積金貸款。而且,借款人及配偶只能同時享受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。
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時需要注意貸款期限,最高貸款年限為20年,且借款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原則上不得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,并須在未退休前申請貸款。 (來源:江淮晨報)